据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显示,鄞州区潘火街道矮柳工业区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于4月21日正式启动签约。
据悉,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总户数101户,其中住宅97户,建筑面积约7196平方米;非住宅4户,建筑面积约5356平方米。
截至今天18:30,该项目已累计签约48户,签约率约47%,货币化率约95.8%——即近96%已签约被征收人选择“拿钱”,而非“拿安置房”。
按补偿方案,一套被征收住宅,选择“拿钱”的话,房屋评估价加上按期签约、搬迁的补偿、奖励,大概能赔到3.8万元/平方米。
该项目签约期限为4月21日至5月20日,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本次拟征收项目分南、北两个子地块,具体四至范围为:
北侧地块: 东至沧海路(不含沧海路1928号),南至兴宁府(不含),西至河流,北至柳明苑(不含)。
南侧地块: 东至原华泰厂房(不含),南至兴宁路,西至百宁街西侧绿地(不含),北至河流。
根据此前发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住宅与非住宅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其中,
被征收的沿百宁街商业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4180元/平方米,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有两处,一处为潘火街道的雅澜和府(期房),预评估比准价为25010元/平方米,套型面积段为70-130㎡;另一处为中河街道的禾晓雅苑、瑞晓雅苑(期房),预评估比准价为25910元/平方米,套型面积段为70-130㎡。
非住宅产权调换房屋为鄞州区星辰路的文庭景苑商业用房(现房),预评估比准价为29840元/平方米。
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其中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据批后公示的矮柳区块控制性规划调整方案,本次拟征收的北侧地块净地后,将作为住宅用地;而中塘河以南的南侧子地块将作为公园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