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广西桂林,男子进了90吨夏威夷果,价值450万,办完所有通关手续后,准备运到内地大赚一笔,谁知,运输途中却被警方查扣。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批货手续齐全,并非走私,但没有还给他,竟移交给了市监局。市监局仅凭公函上没有写明男子个人姓名,便认定这批货无货主,悄悄以100万的低价,直接拍卖。这一来一去,男子一分钱没赚到,直接亏损300多万。他觉得太冤了,东奔西走,申诉维权,但结果令人唏嘘。
秦先生常年做坚果生意,2021年9月,他在云南河口口岸筹备了三车夏威夷果,计划整车发往杭州售卖。
三车果加起来有90吨,市场总价高达450万,要是能尽快出手,能大赚一笔。
做生意讲究诚信,秦先生按照正规流程,老老实实走完了所有跨境手续。
完成了边民互市申报、跨境费用结算,依法缴纳了所有税款,还通过了海关严格的检验检疫。
所有合规凭证一应俱全,他心里十分踏实,只等着货物顺利抵达目的地。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9月26日凌晨,满载坚果的三辆货车,行驶到广西桂林兴安县一处高速服务区时,突然被当地警方拦下。
警方以涉嫌走私为由,当场将90吨夏威夷果全部查扣。
合规货物突然被定性为走私,秦先生瞬间慌了神。
为了尽快拿回自己的货物,保住这几百万的资产,他立刻开始整理所有证明材料,一遍又一遍向办案部门举证自证清白。
他先后拿出了河口县政府、当地工信局出具的官方公函,白纸黑字证实这批夏威夷果已经完成全部通关、完税流程,是合法合规货物,绝非走私货品。
同时,又附上海关的检验检疫报告,证明坚果质量合格,没有任何有害物质,还有货车司机的情况说明,运费转账记录等。
这些证据足以说明,这三车货是正儿八经的合规货。
货物被扣一个月内,河口当地相关部门也两次主动发函,跟兴安县对接,恳请对方核实情况,放行货物。
经过核查,兴安县公安局最终也确认,这批夏威夷果不存在任何走私嫌疑。
本以为真相大白后,货物就能顺利归还,可事情的走向彻底超出了秦先生的预料。
公安局没有直接还货,而是把整件案子移交给了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市监局工作人员竟然表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他是这批货物的主人。
理由是,河口部门出具的两份官方公函里,没有一字一句直接写明秦先生的姓名。
仅凭这一点瑕疵,市监局直接认定这批货物无法确认具体权利人,属于无主货物,后续竟然直接走了拍卖流程。
秦先生气炸了,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自己手握全套通关、完税、运输凭证,所有证据链都能对上,就因为公函没单独标注他的名字,几百万的货物就凭空变成了无主资产。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整个拍卖过程极其模糊。
从决定拍卖、公示信息,到敲定拍卖时间、地点、公示渠道,秦先生多次询问,市监局工作人员始终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答复。
他全程被蒙在鼓里,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没有参与任何流程。
最终,这批价值450万元的优质夏威夷果,被悄然拍卖,成交价格仅仅只有100万元。
一夜之间,秦先生直接亏损三百多万,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秦先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他陆续向兴安县纪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反馈情况、提交证据、申诉维权。
可一晃数年过去,所有投诉和反馈都石沉大海,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直到2025年7月,媒体介入此事后,相关部门才首度正面回应。
兴安县市监局证实,当年对接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已经临近退休,相关情况需要请示核查后才能答复。
时至今日,关于这批货物无主认定的具体标准、拍卖流程是否合规等问题,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旧没有给出任何合理解释,
秦先生的维权之路,至今没有尽头。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依法解除强制措施,需退还当事人的财物,当事人逾期不领取且无法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发布招领公告,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才可按无主财物处置拍卖。
该法条明确规定,只有实在找不到权利人、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才能认定为无主货物拍卖。
但秦先生全程主动举证,完税凭证、海关报告、政府公函、运输记录等完整证据,足以证明他是合法货主,根本不存在“找不到主人”的情况。
市监局仅凭公函未写姓名这一细微瑕疵,全盘否定有效权属证据,还跳过法定寻主公告、通知货主的必经流程,私自低价拍卖他人合法财物,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严重违法。
秦先生完全可以起诉,确认拍卖无效,并要求行政赔偿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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