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志向远大,学业优秀,具有创新潜质、科研潜力及团队合作意识,已参加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须达到B等及以上, 高考 “ 七选三 ” 选考科目中必须含有物理和化学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课程以中英文双语授课为主, 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
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6 年我校在浙江省采用 “ 三位一体 ” 综合评价招生模式,计划招生 80 人。 录取时均统一录取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学生入校不分专业,第一学年进行通识教育、强化数理基础、提升人工智能素养,后三年进行专业教育;学生在大学第一学年末确认专业选择,可选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方向)、智能制造工程、数理基础科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录取办法(一)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同分按高考位次号排序)、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三)综合评价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总分均折算成满分750分制后进行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成绩(750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满分750分)×7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0%。10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考生最终获得的成绩为准,各科成绩按A等计7.5分,B等计6分,C等计5.2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75分。上述各项成绩均保留3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我校将严格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被香港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录取。
学校学费为96,000元/生·学年(学校为2026级本科新生提供四年专项学费减免,减免额度为90,000元/生·学年)。赴海外学习的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专项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