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苏苏州发生一起顺风车费用纠纷事件。一名车主在接单后,乘客在下高速时拒绝支付此前已确认承担的40元高速费。面对该情况,车主选择直接调头将乘客送回起点,并表示此举是为了维护契约精神,“可以双输但不能单赢”。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多数网友对车主“不惯着”的做法表示支持。 目前,顺风车高速费纠纷并非个例。由于平台通常将高速费列为“协商费用”,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此类问题频发且司机维权成本较高。业内人士建议,顺风车平台应在附加费方面建立更明确的规则机制,例如在下单环节强制勾选并生成电子凭证,以避免事后产生争议。同时,乘客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下单时确认的费用分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