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商舞
9月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提升: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宁波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分档补贴,由最高1.2万元提升至最高1.8万元。
按照新标准,所购新车价格(不含税,下同)在5万元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0元;
价格在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5000元;
价格在25万元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8000元。
宁波市商务局制作。
为方便消费者申请补贴,市商务局编制《宁波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问答手册》,具体如下:
1、汽车置换更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补贴申请时间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
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公告提前截止。
2、补贴申请资格
个人消费者需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旧车和新车需在同一人名下。
新车价格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含税价。
3、具体补贴步骤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搜索“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进入填报界面。
消费者申请补贴信息主要涉及申请人信息、报废更新信息或置换更新信息、购置新车信息。
首先在“申请人信息”填报界面,填写申请人本人银行卡的开户银行、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信息,选择补贴类型“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
点击“下一步”。
随后在“报废更新”填报界面,填写车辆识别代号(VIN码)、车牌号码、报废回收证明编号、交车日期信息,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
或在“置换更新”填报界面,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卖方(个人)、车价合计(元),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写旧车转移登记前的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日期、车辆识别代号(VIN码)、车牌号码,上传旧车转移登记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点击“下一步”。
最后在“购置新车信息”填报界面,填写发票开具地、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代号、购买方名称、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价税合计,上传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写注册日期、车牌号码、车辆型号、机动车所有人、使用性质,上传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点击“下一步”,进入补贴申请信息确认。
4、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必须在2024年8月22日之前(含当日)。
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先报废或置换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于2024年7月24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完成开具。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转让或登记时间,应在2024年7月24日(含)至12月31日(含)之内。
本轮汽车置换政策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对名下车辆是否为营运性质不做要求。
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车辆注册地与报废地没有限制。
把旧车卖给个人或企业,也可以享受补贴,但需要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