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停在我的白车后方的这辆皖A-101R6宝马黑车,一大早它曾开走了。我还专门去看了一下我的车子,没有发现被刮擦。
后来,我从楼上遥望发现,它什么时候又开了回来,又停了进去(它比原先停的位置还稍稍离路边开了一些,这次重新停的轮胎压黄线了)。我没有注意到它是什么时候停进去的。
等我临近中午准备去开车时,我才发现我的车子左后保被明显刮擦了。下部有三四道刮痕,上部还有一个整面的刮痕。
明显可见的黑漆刮痕的遗留。
我查看了黑车的右车头,正好他的右车头也存在明显刮痕,但该车头刮擦部位有旧伤,明显车主把新的刮痕给清理掉了。
我打了122报警了。
交警出警了。可惜,该道路附近找不到监控摄像头。
我发现这辆宝马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经查这个行车记录仪录像,也清楚看到了,它重新开车回来以后,往前开准备停车前,从行车记录仪录像里所显示的我的车尾后保的完好无损状态。
该黑车主使用后退方式侧方停车,倒退车尾先进车位,车头往里转弯入位的过程中,它的右车头与我车的左后保刮擦了。该黑车停好后,行车记录仪后面的视频录像没了。
该车主居然不承认它的车头把我的车尾刮擦了。而且,交警出警人员居然以行车记录仪里看不出“我的车子有因为被撞可能产生的明显晃动现象”为由,不给我主持公道。
(而且,对方显然在这次刮擦后清理掉了新的刮擦痕迹,现在仅剩下旧的痕迹)交警因为“看不太清白车被撞动、黑车只见旧痕迹”这两点理由,不给出故事判定书。
我只好自认晦气。
但,这个无良的车主,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审判!
网上查到,该车曾被曝光的信息。